三、2012年4月24日,请求被告履行合同义务诉讼A公司形成股东会决议和章案。该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经营期限至2022年6月26日,股东会决议落款处有叶某和张某的签名和章。 四。如该决议内容未 违反法律、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该股东又因未接通知对股东会事宜不知情而错过了60日的法定诉讼期限股东要求撤销事会决议的步骤,其权利应如 救济?该情下形成的股东会决议是无效还是可撤。